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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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委的具体职责: 

  1、负责代表学院与上级团组织进行工作联系。

  2、负责代表学院开展学院共青团工作交流与合作。

  3、负责学院各支部共青团工作评价体系的建立、健全及修订。

  4、负责根据院共青团工作评价体系指导并考核团支部的工作。

  5、负责学院共青团干部队伍和班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及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大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活动。

  7、配合院党委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8、负责学院共青团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9、负责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风、学风建设。

  10、负责指导并管理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

  11、负责全院性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2、负责筹备院团代会和院学代会。

  13、负责学院应届毕业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和北京郊区基层志愿服务工作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工作。

  14、完成上级团委和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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